第一、農村廢品回收個體戶是以戶為單位。在農村,還存在著廢品回收站和私人收購的廢品回收模式。一般情況下,廢品回收站是由幾個人合資經營,相關活動是由幾個人來共同承擔,同時也會涉及到利潤的分配等相關事宜。而私人收購,指的是單個人小資本收購,投入的工具、資金等都非常有限,這里專指那些使用自行車、小三輪車在相當狹小的范圍內收購的形式。而我們的研究對象是廢品回收個體戶,它是以戶為單位來開展廢品回收工作,相關的活動、資金和利潤等全有自己承擔和享有。當然,它憑借的工具和資金的投入要比私人收購要求高得多,比廢品回收站規模小。
第二,農村廢品回收個體戶的廢品存放地是各自宅居地。大多數的廢品回收站,都是位于交通相對便利的路旁,占用了大量耕地。與之相比,由于廢品回收個體戶的規模比較小,每次收購的廢品量有限,并且廢品的流通較快,因此廢品回收個體戶將廢品置于各自的宅居地,同時對某些廢品房入棚子或廂房里,避免了全部露天堆放引起的弊端。
第三,農村廢品回收個體戶收購的廢品短時期直接流向再利用加工企業。由于本村廢品回收個體戶的廢品量多,而且具有固定性,一些本地相關的再利用加工企業就派車直接到廢品回收個體戶取貨,因此,加快了廢品的流通。
第四,城市里正在走新的模式,廢品回收的承包制,保潔和廢品回收的一體化。在許多城市的住宅區,商場,寫字樓,都出現了這種模式。回收公司與物業合作既有利于資源的有效回收,又利于安全管理。